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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元和十年,武陵召還,宰相復欲置之郎署。時禹錫作《玄都觀詠看花君子詩》,語涉譏刺,執政不,復出為播州刺史.詔下,御史中丞裴度奏曰:“禹錫有母,年八十餘.今播州西南極遠,猿所居,人跡罕至.禹錫誠合得罪,然其老母必不得,則與此子為死別,臣恐傷陛下孝理之風.請屈法,稍移近處。”憲宗曰:“夫為子,每事尤須謹慎,常恐貽親之憂。今禹所坐,更合重於他人,卿豈可以此論之?”無以對.良久,帝改容而言曰:“朕所言,是責子之事,然終不欲傷其所親之心.”乃改授連州刺.去京師又十餘年,連刺數郡。

翻譯

元和十年,劉禹錫從武陵被召還京城,宰相(裴度)又想安排他在中樞機構工作。這時劉禹錫寫了一首《遊玄都觀詠看花君子詩》,語句涉及到諷刺朝政的內容,執政的人看了很不高興,又想把他從京城趕出來,貶為播州刺史。貶劉禹錫的詔書下達,御史中丞裴度啟奏道:“劉禹錫有老母親,年紀已經八十多了。現在那播州處在西南極其偏遠的地方,野獸出沒,人的踪跡很少到達。劉禹錫確實應該得到處罰,然而他的老母親一日也離不開他,如果讓劉禹錫去播州,那麼他的母親與兒子就是永別了,我擔心這樣會傷及陛下以孝道治理天下的良好風氣。我冒昧地請求陛下你變通一下法令,把他流放到離京城近一點的地方。”憲宗皇帝說:“那些做人家兒子的人,做每件事時特別需要謹慎,常常要擔心留給父母親的憂慮。現在劉禹錫所受到的懲罰,應該比其他人更重一些,你怎麼可以這樣來替他說話?”裴度無言以對。過了很久,憲宗皇帝變了臉色,說:“我剛才所說的,是責怪那些做人家兒子的人的事情,然而我最終還是不想傷了他們所親近的人的心。”就改派劉禹錫為連州刺史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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